个人旅游签证
办理时长:12个工作日起
入境次数:单次
可停留天数:15日,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3个月,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受理范围
1、只接受长期居住、工作地、户籍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的申请人;非以上五地户籍,需提供以上五地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上海居住证需要提供账户、密码,以供查询);
2、出行目的为旅游(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3、本签证产品申请者分为主申请人与副申请人,凡可提供年收入税前大于10w元以上证明材料者,均可作为主申请人办理,若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同行(作为副申请人),提供相关所需资料及关系证明即可办理,如主申请人未办理过多次签证,副申请人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签证,且申请的签证类型必须一致;
4、不接收6个月内有日本拒签记录的护照。
领区内高危敏感地区(需收保证金,签证所需材料现询,严格审查!!!)
▷江苏省【连云港(海安县、赣榆县、东海县)、泰州(泰州市、姜堰市)、南通(如东县)、 如皋市、启东市】
▷安徽省
▷浙江省【丽水(庆元县)】
▷江西省【南昌(南昌县)、萍乡】
领馆有权要求补交材料,补交材料会延长工作审理周期,请提前 一个月办理签证,务必签证签发后购买机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领馆有权要求补交材料,补交材料会延长工作审理周期,请提前 一个月办理签证,务必签证签发后购买机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1.不含快递费(费用自理)
2.拒签费用不退
送签后 费用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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