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乌鲁木齐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鼎福酒店/美玉大酒店/边疆宾馆/海螺酒店/葡萄季酒店等同等级酒店
上海--乌鲁木齐
机场乘机前往【乌鲁木齐】,是世界上离海洋最远的城市,是亚洲的地理中心,也是举世闻名的古“丝绸之路”新北道的必经之路;接机后入住预定酒店,接机人员负责给客人办理入住。
D 2 第 2 天 乌鲁木齐--库尔勒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瑞鑫商务/佳鑫国华/艾尚酒店/麗枫酒店等同级酒店
乌鲁木齐--库尔勒
早餐后前往库尔勒,前往【罗布人村寨】(含门票和区间车,游览约 2 小时),位于尉犁县城西南 35 公里处,距库尔勒市南 85 公里处。村寨方圆 72平方公里,有二十余户人家,是中国西部地域面积最大的村庄之一。是一处罗布人居住的世外桃源,寨区涵盖塔克拉玛干沙漠、游移湖泊、塔里木河、原始胡杨林和罗布人。后前往库尔勒市,晚餐后欣赏孔雀河迷人的夜景。
D 3 第 3 天 库尔勒--库车--天山神秘大峡谷--阿拉尔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水上木善酒店/兰祥大酒店等同级酒店
库尔勒--库车--天山神秘大峡谷--阿拉尔
早餐后乘车前往龟兹古国—今库车县后前往【天山神秘大峡谷】(景区首道门票)天山南麓群山环抱中的天山神秘大峡谷,集人间峡谷之妙,兼天山奇景之长,蕴万古之灵气,融神、奇、险、雄、古、幽为一体。景异物奇,令人神往。午餐后,乘车前往阿拉尔,晚住阿拉尔。
D 4 第 4 天 阿拉尔--和田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有
和天下酒店/南湖酒店/文华酒店/西域大酒店等同级酒店
阿拉尔--和田(470 公里沙漠公路,车程约 7 小时)
早餐后乘车赴和田!该沙漠公路是新疆第二条沙漠公路—阿拉尔至和田沙漠公路,再次纵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沙漠公路》建议早餐打包,提前买一些零食,中午没有午餐晚可自费品尝和田当地的特色烤肉。
D 5 第 5 天 和田--喀什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皇冠大酒店/粤疆国际大酒店/其尼瓦克友谊楼等同级酒店
和田--喀什
早餐后前往【核桃王公园】参观核桃王位于和田县巴格其镇喀拉瓦其村内, 距和田市区 17 公里。经考证,该树已有 560 多年历史,当属元代的果树,堪称老寿星。历经数百年风雨沧桑,核桃王仍以其高大伟岸,枝繁叶茂,苍劲挺拔的雄姿,展现于游人面前,给游客一种深邃悠远,欢畅淋漓的美感。历经数百年风雨沧桑,核桃王仍以其高大伟岸,枝繁叶茂,苍劲挺拔的雄姿,后乘车前往喀什市,晚上入住喀什。
D 6 第 6 天 喀什--卡拉库里湖--喀什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皇冠大酒店/粤疆国际大酒店/其尼瓦克友谊楼等同级酒店
喀什--卡拉库里湖--喀什
早乘车沿着全长 1300 公里的中巴友谊公路,途中游览【布伦口沙湖】,沙湖里有大量细沙,大风吹起湖里的细沙,形成沙山;驶往海拔 3600 米、具有“世界屋脊”之称的帕米尔高原上的美丽明珠【卡拉库里湖】(游览 1.5 小时),被柯尔克孜族牧民敬奉为神湖,又名“黑湖”,是帕米尔高原上诸多湖泊中最大的一个湖泊,该湖在群山环抱之中, 湖畔水草茂密牧群毡房错落,常有柯尔克孜人在此驻牧,每当夏季,这里空气清新,气候凉爽湖光山色浑为一体,景色如诗如画 。
D 7 第 7 天 喀什--乌鲁木齐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鼎福酒店/美玉大酒店/边疆宾馆/海螺酒店/葡萄季酒店等同等级酒店
喀什--乌鲁木齐
早餐后前往【老城区】(早晨有开城仪式,游览约 1 小时)要体验当地古朴民族生活风情就要非去老城里看看,喀什老城区位于喀什市中心, 老城区街巷纵横交错,布局灵活多变,曲径通幽,民 居大多为土木、砖木结构, 不少传统民居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是中国唯一的以伊斯兰文化为特色的 迷宫式城市街区 。参观【艾提尕尔清真寺】(游览约 1 小时),位于喀什市中心,是一座规模宏大的伊斯兰教建筑物,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此寺是新疆最大的礼拜寺,也是全疆伊斯兰教活动中心。后参观【香妃墓】(游览约 1 小时),又称阿帕霍加墓,是一座典型的伊斯兰风格的宫殿式陵墓建筑。午休后 前往在喀什【国际大巴扎】(约 1 小时)自由购物,大巴扎是新疆最大的农贸集市,充满浓郁的民族风情。巴扎就是集市的意思,自古有名,专卖爱德来丝绸,维族花帽、小刀、瓜果、乐器等晚上乘坐晚班机返回乌鲁木齐入住酒店。
D 8 第 8 天 乌鲁木齐--上海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乌鲁木齐--上海
早起酒店用餐,自由活动,后乘车前往机场办理乘机手续,结束愉快的新疆之旅!(新疆机场安检比较严格,会提前安排送机,敬请理解)
1.旅行社违约:
行程前7日至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
2.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7日至4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
65岁以上老人提供近1个月内健康证明、直系亲属陪同和签署免责协议书
74岁以上老人恕不接待;
外籍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