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桐庐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桐庐商务酒店
无
06:30(参考时间)人民广场或汉中路地铁站3号口导游接客人发车(具体地址以导游通知为准); 集合乘车出发前往桐庐(车程约4小时)。
11:30(参考时间)抵达后享用中餐,敬请自理。
12:30(参考时间)中餐后前往【雅鲁激流探险】(挂牌价180元/人,费用已含,游玩时间约2小时)雅鲁激情探险【漂流】落差198米;【漂流】能让你心情放飞,尽情享受大自然的奇妙,回归自然,感受别样的戏水乐趣;该处水流湍急,水纯泉清,乘伐浪漫奔放,【漂流】刺激惊险,男人一路欢笑,女人一路尖叫,适宜男女青年嬉水玩耍。每只皮筏可供双人乘坐(俗称鸳鸯筏、情侣筏)。
或游玩【雪山激流回旋】(挂牌价180元/人,费用已含,游玩时间约2小时)距【雅鲁激流探险】仅5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不同于许多传统【漂流】,雪山激流回旋有着别具一格的网红气质和桀骜个性。绝壁千仞前,您可以沉思数百万年前冰河世纪的壮丽遗迹;深V回旋中,磅礴水量为您开启激流压顶的澎湃旅程;芝麻开门后,神秘溶洞体验秘境水道中遐想未知的魔幻魅力;璀璨水门下,五彩航道让您领略奥运会专业比赛的现场激情;这里更是长三角激流运动爱好者梦中的乌托邦!
安全须知
(1)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患者、醉酒者、孕妇及10岁以下身高1.4米以下(不含1.4米)儿童和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请勿参加【漂流】活动。
(2)【漂流】是一项全身湿透的水上运动,【漂流】前请将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首饰、手表、钥匙、现金等)寄存,以免遗失和浸水,并请保管好寄存柜钥匙。
(3)【漂流】时,请正确穿戴安全帽、救生衣,注意航道引导标志,上船前知晓【漂流】须知,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4)【漂流】艇进入滑道前请正确放置划水桨,两腿伸直,双手抓紧安全绳,坐稳身体,严禁松手,严禁站立,更安全的体验速度的刺激。
(5)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下安全帽、救生衣和鞋子,【漂流】工具不要随意交于他人或随意丢弃,全程禁止离艇玩耍或单独到危险地带以免发生意外。
(6)在【漂流】过程中,因游客操作不当(如在进入滑道双手不抓安全绳、坐于船舷上,相互拉船,急流处站立起身等危险动作)或故意造成他人及自身伤害,后果请您自负。
(7)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携带易破碎的玻璃容器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河道。
(8)请在指定的地点起岸,以免进入未知区域,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9)请保护好景区的生态环境,不要随地乱扔废弃物。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漂流】则改为琴溪香谷风景区,无差价退还,敬请谅解!)
16:00(参考时间)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18:00(参考时间)享用晚餐,敬请自理。
D 2 第 2 天 桐庐-上海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无
08:00(参考时间)早餐后游览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景区—【富春桃源】(挂牌价110元/人,自理景区小交通40元/人,自理后赠送富春桃源大门票,不自理不赠送,游览时间约2小时)共分为五个区块,以“山之清、水之秀、林之茂、洞之奇、村之静”使您在自然山水中充分享受桃花源式的休闲生活;湖内小岛玲珑,港汊幽深,峡、谷、滩形态诸多。乘地轨缆车游〖九霄碧云洞〗洞底平整,可容纳千余人。洞中最大的钟乳石“擎天玉柱”高达20多米,撑起洞顶的 一片“蓝天白云”,穹形厅内有神奇绚丽的各种景石23组,有神洲奇花,有黄果树瀑布,有比萨斜塔,有泰国大象等。
12:00(参考时间)享用中餐,敬请自理。
13:30集合乘车返回上海人民广场散团,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导游举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请保持通讯畅通,出游前18:00点左右(节假日期间顺延),工作人员会短信通知或联系游客确认上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真实姓名与游客真实证件号码。
★此线路为散客拼团,迟到10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车位费及定房损失费由游客承担。
★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不退赔费用。
★单房差: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本公司将于出发前通知是否可以拼房或加床并支付附加费,如未能拼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本线路在车辆不满座的情况下,会与其他同类的线路拼车,拼车不影响旅游质量;车型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保证每人一正座;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游客转让:出行前,在符合办理团队签证或签注期限或其他条件许可情况下,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