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胡志明
早餐:无 中餐:越南河粉 晚餐:自理
胡志明网评四星酒店
CZ6077 08:40-12:10 具体时间以当天航班为准
搭乘豪华客机抵达越南南部经济文化中心胡志明市的新山一机场,专职导游接机,换搭空调游览车,参观胡志明市最著名的地标点:【百年红教堂】,在1877年落成,是座新罗马风格的教堂。这座教堂完全由红砖所建造,建筑本身非常雄伟、壮丽,教堂外观的雕饰更是精美;浓厚的法式风格【百年邮局】,此建筑于19世纪末法人统治时代,法國殖民時期所留下來的產物,最具特色的建築,也是法國在越南的首間郵政總局。【胡志明市市政厅】,是胡志明市法制建筑的标志,这座由法国设计师在19世纪末设计建造的建筑具有华丽的洛可可式风格,白墙红顶,远远望去就好像一座宫殿。宫殿前的广场更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很多游客在这里拍照留念。赠送越南河粉。
温馨提示:请您携带真实有效的护照原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足够空白页,不得涂损),3张2寸4*150px白底免冠彩照(近半年内),落地签费用和通关小费320RMB/人,与团费一起支付。(温馨提示:航班确切起飞时间,请以航班出发当天民航局批复为准,敬请谅解!
D 2 第 2 天 胡志明-美奈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美奈网评四星酒店
早餐后,专车前往越南东南海岸线著名的渔村及海滩渡假胜地-美奈,天然幽美风景,令人有如处于世外桃源暂忘一切烦恼。抵达后,前往一边是火焰,一边是大海"的奇观【海角沙丘】又名【白沙丘】:这是一座高高耸立在海边,方圆好几公里的沙山,放眼四望一片大漠风烟之景。沙丘呈新月形,沙粒细腻,曲线曼妙,沙雾随风起。踩在松软的沙石上,起伏连绵。人像是要陷进去,实际上却能完全自如地掌控身体。土路与沙丘之间有面湖,清澈而深邃。湖里长满了水草与荷花,衬得湖水清雅之极,触手便可捞起沙丘的倒影。也可以登高远望,领略"一边是火焰,一边是大海"的奇观。下午参观【仙女溪】一边是火红如焰的沙丘,脚下是清澈见底的小溪,两岸石灰岩地形十分震撼等地;【占婆古塔】它是历史悠久的婆萨努塔,其建筑风格受到前吴哥时期高棉文化的深远影响,整个塔占据了一座小山,从塔上可以纵览美奈。
尔后,前往【红沙丘】,也叫黄沙滩,距离大海较近,傍晚时分,紫色的晚霞与棕红色的沙丘在落日余晖的笼罩下显得更加艳丽,整个气氛浪漫至极。
游毕送回酒店休息。晚餐后自由活动
D 3 第 3 天 美 奈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美奈网评四星酒店
全天自由活动,让您有充足时间,在酒店的私家海滩享受一个悠闲浪漫的海上假期。您可以游览碧天绿水海滩,在大自然创造的奇异怪石中可漫步享受清爽海风,游泳戏水,尽情享受阳光和海滩!
D 4 第 4 天 美奈BUS胡志明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自理
胡志明网评四星酒店
指定时间,乘车返回胡志明市。前往参观【统一宫】拍摄团体照留念 (赠送),此地建立于1868年,是一座庞大四层白色建筑,前南越政权的总统府所在地。大厦内有100个装饰华美、富丽堂皇的大小厅堂。庭院设计和建筑一样采用左右对称的布局,互相呼应,浑然一体。接着特别安排团员亲身享受一下“东方小巴黎”意境的【滴滴壶香榭咖啡TIME】,团员坐在庭园咖啡座上,一面品尝香味四溢的越南咖啡,一面观赏街景与人群,让您真正感受此地的异国情趣。
游览完毕送回酒店休息。晚上自由活动。
D 5 第 5 天 胡志明—上海浦东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CZ6078 13:10-18:10 具体时间以当天航班为准
在指定时间集合赴机场,前往机场,乘搭国际航空返回温馨的家,结束难忘之旅!
请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材料,上传护照首页照片!
需客人自带:
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半年内3张3*4寸彩色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十人以上开班,未满十人班期顺延,满16人安排领队,未满16人则安排送机领队。
东南亚为小费制国家,您可根据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的服务满意程度,适当给予小费予以感谢。小费全凭自愿,非强制。
行程安排中,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顾客购买的产品因非质量原因退货或换货,需要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以实际情况为准;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顾客购买的产品需客户自行联系进行退换货,敬请知晓。
旅游者在出发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总额100%;
出境社再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总额20%;
因服务能力有限,故68周岁以上的老人不收。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A、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C、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F、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H、孕妇及行动不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