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无锡
早餐:自理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无锡云居西邨度假酒店或无锡归园田居客栈
无
06:30(参考时间)人民广场或汉中路地铁站3号口导游举“玩美旅程”黄底红字导游旗接客人发车(具体地址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乘车前往“太湖明珠”无锡(车程约2.5小时)。
【清名桥历史街区】(免费,游览约1小时)原叫清宁桥,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南门外的古运河与伯渎港交汇处,飞架运河两岸。在清名桥南侧是伯渎河,流经梅村至常熟。清名桥为单孔石拱桥,桥长43.2米,宽5.5米,高8.5米,桥孔跨度13.1米,全系花岗岩堆砌而成。整座桥造型匀称,稳固雄伟,是无锡古运河上非常著名的景点。1986年,清名桥被列为无锡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清名桥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古桥,始建于16世纪晚些时候的明万历年间。它是无锡“寄畅园”的主人秦燿的两个儿子捐资建造的,因兄弟俩的大名分别是太清、太宁,因此各取一字叫做“清宁桥”。这座石桥在清康熙八年(公元1666年),由无锡县令吴兴祚重建。到了道光年间,因讳道光皇帝的名字旻宁改名为清名桥,也有人称它为“清明桥”。
后享用午餐(含)午餐后在餐厅自由活动。
下午无行程安排,客人可以在酒店休息,无锡云居西邨度假酒店可免费享用酒店泳池、KTV、健身房等,酒店位置好,酒店内合适的视角即可看到灵山大佛,傍晚也可前往太湖边走走看看,酒店出门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自动欢乐麻将200元/场,每场时长4小时)
注:如果遇到房源紧张或者政府征用等原因,造成酒店满房,可能会使用无锡归园田居客栈或其它相同标准的酒店为您服务,敬请理解,谢谢!
16:00(参考时间)车赴【拈花湾】(门票挂牌120元/人,游览约3.5小时)“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禅意小镇—拈花湾的名字由此而来!拈花湾靠山临湖,与灵山大佛依山为邻,得尽天地人文灵气,有“净空、净土、净水”之称。
看花、看草、喝茶,最静心的一场度假。山涧中的流水,静悄悄的,绕着竹林流淌。这是一种生活,更是一种态度。
值得敲黑板的是晚上的夜景,表演活动层出不穷,亲临其中更是震撼。塔楼气势磅礴,莲花炫彩夺目,相机像素再高也不能尽显其美!
友情提示:
水幕光影秀:18:10-20:50 地点:半山衔日广场
拈花塔亮塔仪式:18:30、19:00、19:30、20:00、20:30 地点:拈花广场
花开五叶水上表演:18:15、18:45、19:15、19:45、20:15、20:54 地点:五灯湖广场
具体表演时间以当天景区公布为准
游览结束后返回酒店休息。
D 2 第 2 天 无锡—上海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无
早餐后游玩【惠山古镇】(景区内小景点门票50元/人,敬请自理,自理后赠送1正餐,游览时间约1.5小时)已有4000多年历史,地理位置独特、自然环境优美、古祠堂群密集分布为特色,是无锡老街坊风貌保存完好的街区。惠山古镇已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录名单。古镇的文化底蕴丰厚,大运河支流惠山浜直达古镇腹地。两岸历史文物林立,人文荟萃,又是无锡地名的发源地“无锡锡山山无锡”其中山货公所、耍货公所、石作公所、盐业公所、建筑业行会,婺源会馆等,成为古镇亮点。
午餐后前往【隆力奇小镇】是以隆力奇大产业为依托,以蛇文化为基础,以健康、养生文化为内涵发展起来的特色小镇,2004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全国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之后大力发展美丽健康产业和工业旅游,建设成一个集多种业态聚合的旅游综合体。设有工业旅游区、养生保健区、休闲游憩区,设施建造有智能化新工厂、研发中心、爱家生活体验馆、培训中心、真武观、有机农场等组成部分。全力打造“道家文化、中医养生”智慧品牌,建成融游憩、休闲、养生为一体的生命涵养旅游景区。(此为企业旅游示范点,参观后赠送隆力奇洗手液一瓶500ml+隆力奇牛奶皂一块95g)
行程结束后返回上海温馨的家~
隆力奇养生小镇是以隆力奇大产业为依托,以城镇化标准建设,呈现蓬勃活力和对外界吸引力的城镇。2004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全国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 大力发展美丽健康产业和工业旅游,形成以工业旅游为主体,弘扬中国养生文化,建设成一个集多种业态聚合的旅游综合体。(此为企业旅游示范点)
参观后赠送隆力奇洗手液一瓶500ml+隆力奇牛奶皂一块95g
★导游举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请保持通讯畅通,出游前18:00点左右(节假日期间顺延),导游会短信通知或联系游客确认上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如20:00点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18818277274(非导游)。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真实姓名与游客真实证件号码。
★此线路为散客拼团,迟到10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车位费及定房损失费由游客承担。
★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行程中赠送的游览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不退赔费用。
★单房差: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本公司将于出发前通知是否可以拼房或加床并支付附加费,如未能拼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本线路在车辆不满座的情况下,会与其他同类的线路拼车,拼车不影响旅游质量;车型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保证每人一正座;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游客转让:出行前,在符合办理团队签证或签注期限或其他条件许可情况下,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