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 - 三亚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三亚指定酒店 - 双标房
民航班机
乘机飞往三亚,三亚机场由专业司机负责接机,入住酒店。
D 2 第 2 天 三亚一地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自理 晚餐:黎族长桌宴
三亚指定酒店 - 双标房
巴士
早餐后,准备开始一天的行程!
【分界洲岛】:(游览5小时含排队和乘船时间,景区内表演及海上项目自理)“海上世外桃园”国家5A级海岛景区,体验海中游乐的刺激与精彩;
【香水湾】:前往拥有银白色洁净【沙滩】的香水湾,入住香水湾阿尔卡迪亚度假酒店;当太阳西下,我们为您呈上全岛独家——黎家风情长桌宴,长条桌在【沙滩】上摆开,桌上铺满绿油油的芭蕉叶,上面盛着当地特色美食;在品味美食的同时,欣赏黎族特色音乐以及现场互动体验最IN的竹竿舞,感受黎族独特的文化风情。
D 3 第 3 天 三亚一地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围桌团餐 晚餐:围桌团餐
三亚指定酒店 - 双标房
巴士
早餐后,准备开始一天的行程!
【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游览120分钟,含观光车)“非诚勿扰Ⅱ” 拍摄地,海南省第一座滨海山地生态观光兼生态度假型森林公园;
【亚龙湾国际玫瑰谷】:(游览90分钟,不含电瓶车)以“美丽•浪漫•爱”为主题的亚洲规模最大的玫瑰谷,徜徉在玫瑰花海之中,奔赴一场极致浪漫的玫瑰之约;
【天涯海角】:(游览120分钟)国家4A级景区,漫步蜿蜒的海岸线如同进入一个天然的时空隧道,在“南天一柱”、“海判南天”、“天涯海角”等巨型摩崖石刻中徘徊,追寻古人足迹,体验浮世沧桑。
购物随客意。
D 4 第 4 天 三亚一地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围桌团餐 晚餐:围桌团餐
三亚指定酒店 - 双标房
巴士
早餐后,准备开始一天的行程!
【澜湄文化城】:(游览90分钟)一带一路为导航展现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享受国际旅游岛政策,品鉴澜湄之瑰宝;
【热带橡胶博览馆】:(游览90分钟)了解海南独特的天然橡胶文化和精湛制作的工艺产品;
【三亚海昌梦幻海洋主题公园】:(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集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娱乐体验、创新商业于一体的沉浸式海洋主题文娱综合体;
赠送项目【欢乐剧场】:领略海洋动物明星和功夫明星的风采,看调皮的海狮、海象如何在施展诙谐动作之余,展现它万人迷的个性。
购物随客意,无强制消费
购物信息/名称 | 所在地 | 参观时间 | 购物内容 | 说明 |
---|---|---|---|---|
澜湄文化城 | 三亚 | 1.5小时 | 综合商城 | |
乳胶科技馆 | 三亚 | 1.5小时 | 橡胶、乳胶制品 |
D 5 第 5 天 三亚 - 上海
早餐:酒店早餐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民航班机
早餐后,团友集合,前往三亚凤凰机场,结束本次愉快的 “国际旅游岛”之行。
导游推荐自费项目,以游客自愿参加为主,不强制消费。
商店名称 | 所在地 | 大约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其他 |
---|---|---|---|---|
南山文化苑 电瓶车 | 三亚 | 30元/位 | 不坐不影响游览 | |
大型椰海青春实景影画·红色娘子军 | 三亚 | 70分钟 | 260元/位 | |
天涯海角 电瓶车 | 三亚 | 15元/位 | 不坐不影响游览 | |
红艺人表演 | 三亚 | 约60分钟 | 200元/人 | 人妖表演 |
骏达车技表演 | 三亚 | 约60分钟 | 248元/人 | |
海鲜围桌餐 | 三亚 | 238元/人/起 | 餐标由客人选择,用海鲜餐可退团餐餐标 |
温馨提示:
1、此团为散客当地拼团。
2、由于机票价格存在上下浮动,报名时间先后以及报名渠道的不同,价格会有差异,请以当日门市价格为准。报名即视作知晓,此类投诉概不处理,尽情谅解。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价格增减差额。
3、行程中所列酒店,如因会展、酒店满额,政府征用等因素无法接待,海南地接社会安排不低于、或高于原级别标准的酒店,并提前至少48小时通知。价格会有差异,请以当日门市价格为准。报名即视作知晓,此类投诉概不处理,尽情谅解。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价格增减差额。由于地区差异性,外地住宿标准较上海低1-2个等级。
4、散客拼团存在同车不同标准住宿游客,有接送等候现象,还请谅解。
5、购物须知:部分景区、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商店,旅行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游客可自主选择。
6、门票退费规则:产品为打包价格,持有军官证、导游证、老年证、残疾证、学生证等的游客无额外优惠;如因游客个人原因放弃行程中包含的任何项目,费用均无法退还,也不做任何等值兑换。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部份景点的庆典活动、检修等客观因素限制),导致行程中包含的景点无法正常游览,海南地接社将在征得游客同意的前提下,按同等成本进行景点置换,或按实际成本退费。(赠送项目除外)
7、65岁及以上老人需提供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或3个月内的登机证明,且需由子女签署的免责书方可报名。75岁及以上老人由于我社接待能力有限无法接待此类游客。
8、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哮喘、怀孕、精神类疾病等游客,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此类游客(如因游客提供错误或隐瞒相关信息产生的损失及后果,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海南地接社在保障景点游览时长不变的前提情况下,行程中所标注的车程时间仅供参考,行程中所标注的细化时间,也将以海南当时实际情况为准。
10、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均属于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安全责任由当事游客自行负责。游客若在旅游途中擅自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未产生的费用无法退还,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游客自负。
11、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攀岩、探险性漂流、下海游泳、冲浪、跳伞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尽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活动,如若游客坚持参与,请自行承担风险。
12、行程中包含的“分界洲岛”及“蜈支洲岛”景区因赴岛工具特殊,景区对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如:孕妇)不予接待,请慎重选择。如坚持上岛,需签署景区规定的免责证明。游艇出海如签署免责协议后,也需要按照游客的实际身体情况进行调整。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交通:
(1)行程中往返交通,以实际收到出团通知书为准。优惠机票不得更改、签转或退票。如发生退团,按铁路局、航空公司等交通部门的相关条款办理和收取退票费,并按旅游合同的有关条例收取退团费。乘坐飞机的游客请提前120分钟达到机场自行办理登机手续。
(2)旅游车根据旅游者的人数安排,确保每人一正座;全程不固定使用同一辆车。
2.有效证件:旅游者在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出团时请带好个人有效证件原件,2岁以下婴儿须带好出生证明,2岁以上儿童须带好户口簿原件。
3.住宿:当地用房如产生自然单间需补房差;不占床则不含早餐。
4.门票:此线路为综合打包价,任何证件及70岁以上老人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不退任何费用。
5.游览:
(1)以上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览顺序可调整。如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责任。旅行社可以在征得50%以上旅游者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2)旅游者因个人原因,在旅游过程中擅自离团后,所发生的事情由客人自行承担,所约定的服务内容不再享有并无费用可退。
(3)行程中赠送项目,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旅行社将调整其他项目,如旅游者原因不参加,不退费用。
6.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旅游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权益。
7.在旅游期间,导游不得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购物点,游客应坚决抵制;游客也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购物点。
8.2人以上成行。接机人员在海南(三亚/海口)机场出口处接您。
9.双方以签订旅游合同为准,旅行社和旅游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旅游合同执行。
10.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临时需要导游代订、代购的项目(包括用餐、景区交通、索道、演出等),旅游者必须提前填写《代办服务申请书》。
11.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表将成为旅游者投诉的依据,对不填或虚填者,旅游结束后再出现投诉的,我社有权不予以处理。
12.以上行程可根据实际抵离时间做前后调整,不减少协议景点。
13.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14.如自愿放弃当地行程内包含的相关项目,其费用均不予退还。
15.行程中往返交通(航班、时间、抵离机场)仅供参考,以实际开票为准。机票一经开出不退票、不改签。
16.游客和旅行社以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准。旅游者的合法权利保障按照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执行标准》执行。
17.因交通阻塞、罢工、恶劣天气、飞机(或其他交通方式)延误或取消等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18.进店次数:2次 【澜湄文化城/热带橡胶博览馆】
19.【购物及自费项目】:
(1).乙方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是当地公开营业、面向所有消费群体包括本地消费者在内的公众购物店,甲方自愿消费。乙方在提供购物服务时,确保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2).甲方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甲方提出退换货主张的,在购物后30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乙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所列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应有的协助义务。
(3).乙方如果刷卡消费,退货时,刷卡手续费由甲方自理。
(4).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乙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计划行程正常进行,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如甲方强烈要求参观购物店,需经全体游客书面签署同意书。否则,乙方将基于操作经验推断,在确保游客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删减购物店。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中国部分地区,导游可能在旅游巴上向游客推荐当地土产类纪念品,甲方可自愿选择购买。
(6)、甲方在自愿协商条件下,选择参加乙方的安排的购物和另付费旅游项目,并接受乙方另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请甲方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7)、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20.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签署的意见单为依据,如对服务有异议,需在团队结束前及时提出,我社及时协商解决。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我社不予处理。敬请游客注意,认真如实填写意见单。
21.必要的费用扣除:游客签订合同后,旅行社支付机票、住宿、用车等相关费用后,该费用均为实际发生的费用,若游客要求退团,若上述实际费用高于合同约定费用,则以实际费用为准,具体以旅行社核算为准。
1.机票损失说明:
航班确认出票后退团,按照航空公司团队机票退损政策实际操作,团队机票退损标准与散仓退损标准又所不同,不可参考散仓标准退损。
2.地接损失说明:
行程当日 收取总费用的60% 支付总费用的20%
行程前3日至行程前1日 收取总费用的40% 支付总费用的15%
行程前6日至行程前4日 收取总费用的20% 支付总费用的10%
1.65周岁以上老人报名,签署免责协议;70周岁以上老人报名,需要健康证明,签署免责协议,直系家属陪同;75周岁以上视情况收客。
2.未成年人,不得单独报名。
3.单男单女报名,需要家属签字预留联系方式确认。
详细内容,请见预订须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