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南京—厦门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经济型酒店
MU2752,20:05-22:00
自行前往机场,乘飞机前往【厦门】。抵达后联系接送师傅前往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日的导游会在行程开始前一天晚上19点—21点联系您通知酒店的集合时间和出团时间,烦请手机短信注意查收和保持电话畅通。
D 2 第 2 天 鼓浪屿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经济型酒店
早餐后,游览闽南香火最旺的古刹——【【南普陀】寺】(游览时间约1小时)(中国最早的佛教高等教育基地,全国唯一的佛教学院) 南国之强——【【厦门】大学】外观(游览厦大时,因【厦门】大学非旅游景点,不接受旅游团进入,但是您可以自行进入游玩无用车和导游服务,若受【厦门】大学限客令影响,无法进去不退任何费用)。乘轮渡前往素有“海上花园”之称的——【鼓浪屿】岛(游览时间约3个小时);参观有二十多个国家建筑风格的万国建筑群,原英国、德国、美国领事馆以及格特式天主教堂以及林巧稚大夫纪念馆——【毓园】。可自行漫步【【港仔后】【沙滩】】【海滨浴场】,坐在【沙滩】上聆听幽雅的琴声....随后自由活动,体验海岛风情,这里一派南国风光。漫步幽静小巷、欣赏充满异国风情的南洋老别墅、风格迥异的欧式建筑和旧时的领事馆,也可到老别墅自由摄影、喝咖啡、晒太阳,商业街自由活动。(【鼓浪屿】是步行岛,导游的交通主要是靠双腿行走,请您准备一双舒适的鞋子。)【鼓浪屿】下岛乘车返回酒店。
客人可自费游玩景点:
【【金门】游船看【金门】136元/人】【友铭堂88元/人】【百年【鼓浪屿】70元/人】【红地毯【蜡像馆】68元/人】
第三日的导游会在行程开始前一天晚上19点—21点联系您通知酒店的集合时间和出团时间,烦请手机短信注意查收和保持电话畅通。
D 3 第 3 天 环岛路-曾厝安-集美学村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经济型酒店
早餐后,前往【厦门】最美的一条情人路之称的—【环岛路】自由观光】【环岛路】依海而筑,路面平曲线随海岸线延展,临海见海,绿化带、【沙滩】、岛礁、海景得到充分展示。紧接着前往有“闽南原生态自然村”之称的【曾厝垵】(时间约1小时)远离喧嚣,在热闹的【厦门】,【曾厝垵】就像一个恬静的桃源。海边漫步,每个不经意间的回眸,都能看见不同的写意风光。如果说【鼓浪屿】之美有一种恬静和浪漫,那么【曾厝垵】必定是这恬静中最沉静的那一个音符。后乘车前往游览【【集美】学村】(参观游览时间约50分钟),欣赏爱国华侨陈嘉庚独创的【集美】学村建筑风格——“穿西装、戴斗笠”,龙舟池,陈嘉庚铜像广场,【【集美】鳌园】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学村东南角海滨。鳌园分门廊、【集美】解放纪念碑和陈嘉庚先生陵墓三个部分。进入园内就是一条长50米的门廊,两厢墙上镌刻着40幅古今历史人物的青石浮雕,立体化连环雕像,许多人物千姿百态,形象生动。且能雕出喜、怒、衰、乐的 各种表情,漫卷的红旗,薄如纸片,高举的干戈,细如笔箸,巧夺天工,人间奇迹。
第四日返程游客请注意:送机师傅会在送机前一天晚上19点—21点联系您通知送机时间,烦请手机短信注意查收和保持电话畅通。
D 4 第 4 天 厦门—南京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MU2810,23:05-00:50
早餐后,全天自由活动。您可以自行前往厦门最繁华、最热闹的商业街——【中山路步行街】。
►在这里您可以一尝厦门当地的特色美食,如:土笋冻、花生汤、烧仙草、烧肉粽、沙茶面等等,各种各样,感受“舌尖上的厦门”。
►喝上一杯咖啡,感受厦门的美好。在这里不必附庸潮流,巴黎有巴黎的CITE,厦门有厦门的西堤,如果鼓浪屿是用来怀旧和迷失的,那么这里是用来慵懒的享受的。
根据时间送机,请客人自行办理登机手续。乘机返回,结束厦门之旅。
特别提醒:
(1)请当日游客自行在酒店总台办理好退房手续。
(2)请游客带好自己的行李和物品,如果行李或物品遗漏/遗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如遗漏的物品我社协助找回来了,邮寄给游客的邮寄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3)我社送站原则是机场提前两个小时抵达机场,火车站提前一小时抵达火车站,如因为客人不配合发生误机/车的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4)本线路是走完行程后就安排送站/机场,如游客车次或/航班比较晚的,请游客先抵达机场/车站后,寄存好行李,掌握好回程时间可选择在周边游览,但是需要游客自行返回车站/机场办理登机/上车手续。
【温馨提示】
1. 意见单: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2. 贵重物品(金银珠宝及钱财等)及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护口薄等)的保管:请随身携带并自行妥善保管。不可放在行李箱内进行寄存、也不可在人离开酒店后将贵重物品留在酒店房间、更不可随意交他人保管或存于旅行社车上,同时请谨防扒手。如不慎遗失,旅行社只有辅助寻找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不可抗力: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车辆等),根据国家《旅游法》及航空公司相关规定,由乘客自理。飞机机器故障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由航空公司负责食宿。
4. 自身健康告知:请在签约前以书面形式如实、详细告知自身身体情况,如因故意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身体特殊情况(如怀孕或正在生病期)或是相关病史,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5. 失信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人员,将无法购买机票及参团旅游!敬请提醒游客,如游客自身原因未如实告知,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将由客人自行承担!
6. 出团时成人务必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儿童务必携带户口本原件;入住酒店需提供身份证,小孩如无身份证必须携带户口簿方可登记入住。无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酒店有权利要求游客去公安局开具证明,方可办理入住。
7. 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自由活动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70%。
实际发生的费用如超过按违约金比例扣除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备注:以上不包括包机项目,或者其他特殊项目另议!
报名确认,机票出票成功后,退团有损失。出团前7天以上退团只收取机票损失,具体损失参照航空公司规定。
因接待能力有限,谢绝接待孕妇和行动不便者。